关于拨付杨士宁等5名“城市合伙人”个税补贴、 生活津贴和学术交流资助的公示
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<境外来汉产业领军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实施细则>等三个武汉“城市合伙人”计划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武人社发[2016]50号)和《关于印发<武汉市“城市合伙人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施办法>等三个武汉“城市合伙人”计划配套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武人社发[2016]53号)有关要求,现拟发放杨士宁、李先强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;王艳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生活津贴;田雨、陈亮国际学术交流资助。具体情况公示如下:
姓 名 |
政策项目 |
金额(元) |
备注 |
杨士宁 |
个税补贴 2016.3-2016.12 |
403050 |
A卡 |
个税补贴2017.1-2018.2 |
714603 |
||
李先强 |
个税补贴 2017.1-2017.12 |
14954 |
A卡 |
王 艳 |
生活津贴 2016.12-2019.2 |
54000 |
C卡 |
田 雨 |
学术交流 |
30000 |
C卡 |
陈 亮 |
学术交流 |
30000 |
C卡 |
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1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武汉市“城市合伙人”服务中心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7-65770129
电子邮箱:1951847575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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